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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貴喊冤,寫信到冤獄平反協會求助,去年 4 月冤獄平反協會發現,監視器畫面中,殺運將兇手的是「長髮蓋耳」,但林在案發前 2 個月就理短髮,當時拍了大頭照,若頭髮欲生長 2 、 30 公分達長髮蓋耳,至少需 1 年。
一直到去年 4 月 20 日,經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提起再審獲准,高雄高分院始裁定准予再審並釋放林金貴。至於能獲再審最大關鍵在於,林金貴的姊姊林玉芳在家中找到弟弟案發前 2 個月拍的大頭照光碟,證明林金貴在案發時應該還是短髮,與監視器拍到兇嫌的長髮不符合。另據中研院以 3D 鑑定方式交叉比對兇嫌畫面及林金貴的 3 張照片,認為不是同一人的可能性較高,因此逆轉改判林金貴無罪。
對於法院最新判決無罪,林金貴步出法庭時只簡短表示感謝大家的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