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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銀 1915 年在上海設立,1949 年國共內戰後,隨中華民國政府播遷台灣,為避免中國大陸分行據點遭中國政府清算,上海商銀因此於 1950 年將香港分行以上海商業銀行之名在香港註冊,脫離本行;惟上海商銀目前仍以特殊的控制股東身份,上持股香港子行 57.6% 股份,香港子行則持有中國大陸的上海銀行 3% 股份。
此種絕無僅有的「滬港台金三角」的相互交叉持股關係,為上海商銀建構獨樹一幟的獲利模式,也因此該行有 50% 以上的年度獲利皆為海外據點貢獻,這也羨煞國內銀行業。
而上海商銀的香港子行今天再為該行增添一筆利多,台灣的上海商銀並不符合這項 OECD 條件,但香港子行因在美國、英國均有設點,符合 OECD 條件,但金管會經過兩年跨部會的研究討論,決議上海商銀對香港子行持股及業務經營具有管理及實質控制力,基於國際金融監理實務對分支機構採合併監理原則,且合併監理對象包括分行、子行及具有控制力的被投資公司,因此,以第三地區子銀行已在 OECD 國家設立分行,視為符合已在 OECD 會員國家設立分支機構的條件。
上海商銀規劃設立無錫分行,主要考量無錫市為江蘇省重要城市,也是台商赴大陸投資重要地區,且當地尚無本國銀行設立分行,可提供當地台商金融需求,且與本國銀行同業區隔。
此外,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年第 2 季底,核准 3 家台資銀行設立大陸據點,分別是彰化銀行的南京子行、國泰世華銀行上海子行以及中國信託銀行深圳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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