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批黨產會目無法紀 草率追殺救國團

▲國民黨立院黨團8日舉行記者會抨擊,黨產會罔顧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日前才做出「釋憲中暫停訴訟」的裁定,竟率爾「處決」救國團,再次證明黨產會是個目無法紀、只顧追殺政敵的鬥爭工具。(圖/國民黨團提供 , 2018.8.8)
▲國民黨立院黨團8日舉行記者會抨擊,黨產會罔顧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日前才做出「釋憲中暫停訴訟」的裁定,竟率爾「處決」救國團,再次證明黨產會是個目無法紀、只顧追殺政敵的鬥爭工具。(圖/國民黨團提供 , 2018.8.8)

記者邱明玉 / 台北報導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昨宣布,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全面凍結救國團名下56.1億的財產,救國團隨即也對外表達抗議,將提起司法訴訟。對此,國民黨立院黨團今(8)日舉行記者會抨擊,黨產會罔顧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日前才做出「釋憲中暫停訴訟」的裁定,竟率先「處決」救國團,再次證明黨產會是個目無法紀、只顧追殺政敵的鬥爭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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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團書記長曾銘宗表示,被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的欣裕台與中投公司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在司法院大法官就聲請解釋案作成解釋公布前,停止訴訟程序」;黨產會不服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8月2予以駁回。此裁判精神說明,在大法官未就黨產會的成立與運作,是否有違憲做出解釋前,黨產會應基於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精神,暫停對所謂不當黨產的認定與專橫凍結他人資產,以免興訟而浪費司法資源。

曾銘宗批評,黨產會把「聽證會」當過場,片面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歷史認定,卻刻意忽視救國團提出的法律事實,違反憲法與《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再次固執地做出錯誤的處分書,本質上就是視「依法行政」為無物,追殺政敵無極限,行徑跟土匪沒兩樣。

首席副書記長吳志揚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3位法官已在6月認定《黨產條例》違憲,並向大法官聲請違憲解釋;黨產會氣急敗壞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以完全合於聲請要件而駁回。他強調,法治國家行政機關在所依據的法律遭法官提起違憲解釋後,為了尊崇憲法、尊重司法與當事人權益,理應暫停行事,靜待釋憲判決才是,但黨產會卻背道而馳,令人失望。

吳志揚表示,黨產會成立以來「專辦」國民黨,因而引發的司法訴訟,幾乎全以敗訴收場,如今面臨「釋憲裁示」,仍不知反省還繼續胡搞;在選舉到來前快速解決救國團,企圖博正義之名為當權者添妝,只是坐實「鬥爭工具」的惡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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