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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表示,本次抽驗不合格產品皆為冰塊,經實地查核食用冰塊製造業共10家,不合格項目多為無防止病媒入侵設施、成品未離地置放等。(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 2018.08.10)
衛生局表示,本次抽驗不合格產品皆為冰塊,經實地查核食用冰塊製造業共10家,不合格項目多為無防止病媒入侵設施、成品未離地置放等,經衛生局輔導後,皆已複查合格。
另外,冰品生菌數超標,表示製作過程中衛生狀況、食材、器具、包裝過程可能遭受污染,或工作人員等個人衛生狀況不佳所造成,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限期改善,若複驗仍不合格者,依法可裁處新臺幣3萬以上至300萬以下罰鍰。
衛生局也呼籲業者,製作食品時務必做好製程品質及販售管理,同時提醒消費者購買時除選擇信譽良好商家,並留心販賣區衛生及產品保存狀況。若有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向衛生局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