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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經濟研究院第一研究所長劉孟俊指出,和解可創造三贏局面,對國家政府來說,當初會罰鍰是為了維持市場秩序,這次高通具體承諾將改正;對企業來說,高通擴大投資台灣,可吸引與高通合作廠商一同來台投資,增加國外投資效益,同時也帶動台灣內部投資動能,有助於台灣產業蓬勃發展。
對高通來說,很多產品本來是委由台灣廠商生產,像是台積電等,未來雙方關係更密切,可提升IC設計等研發能量,增加企業競爭力。
劉孟俊表示,罰鍰雖然可一次性讓政府獲得大筆金額,但對產業整體效益幫助不大,透過擴大投資等前提和解,能創造產業、政府、高通三贏局面,效益絕對比罰鍰還大。
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陳添枝表示,對於廠商壟斷行為,不像一般刑法等法律一樣,只能透過坐牢、罰鍰了事,多了和解空間,以國家角度爭取最大利益。這次公平會開罰高通,主要是為了矯正不公平交易行為,壟斷市場對台灣產業造成傷害,政府要思索透過何種方式最能補償相關產業。
陳添枝說,很多國家都有類似對企業反壟斷的罰鍰行為,像是台灣很多廠商被美國罰很慘,但因為當地市場大,多數廠商還是只能摸摸鼻子繳交罰款,台灣則要考慮自己的籌碼有多少,鉅額罰款會不會造成反效果,或是透過其他折衷方式處理。
陳添枝表示,高通跟公平會達成和解,加大對台灣投資,代表政府認為這種方式對國家效益最大,不過,最重要的還是得關注反壟斷行為到底有無實際解決,相關單位應關注後續高通是否按照承諾作為,否則不管是罰鍰或和解,問題一樣沒有解決。(編輯:張良知)107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