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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5 月 21 日,鄭捷於台北捷運板南線車廂中持刀隨機刺殺乘客,震驚社會。(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案發後,新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委員會先賠償 4 名死者家屬補償金一共 855 萬餘元,之後再對鄭捷提出支付命令求償。不過因鄭捷沒有工作、僅是學生,名下幾乎無財產又已經成年,父母親無須連帶賠償,被害家屬因此求償無門,而檢方也只能拿到空的「債權憑證」,等同一張廢紙,已墊付的犯罪被害人補償金恐怕要全民買單。
經過 2 年多的調查,檢方終於查出鄭捷在銀行還有一筆活存暨信託基金,一共 37 萬 4679 元,而鄭捷的父母親都已抛棄繼承,因此日前向新北地院聲請選任鄭捷律師黃致豪擔任遺產管理人獲准,未來將進行為期一年的公示催告,若經確認該筆遺產無人繼承,將啟動追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