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防保險業炒股 擬祭出南山條款 南山人壽3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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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葉姓台股操盤經理人,上月被爆出在 LINE 上推薦個股,為避免經理人炒股案重演,金管會要求壽險及產險二大公會參考投信業自律規範,研議對保險資金投資管理人員比照投信事業經理守則,強化對股票交易的利益衝突機制,被外界稱為「南山條款」,對此,南山人壽今 (13) 日發出三點聲明表示,該公司早已落實投資內控作業管理,澄清並非外界所稱「南山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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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日前爆發經理人炒股案,引起金管會高度重視,為避免經理人炒股的情事再度發生,金管會要求保險業強化資產管理自律規範,由於涉及投資人員及其配偶要出具同意書,讓各保險公司有權向相關單位查詢其投資帳戶、有價證券部位等,因此保險局要求二大公會要研議可行性,預計 9 月確定方案。而金管會擬祭出此措施,被外界稱為「南山條款」。

對此,南山人壽今天表示,自潤成公司於 2011 年 8 月接手南山股權以來,南山除了要求投資相關作業必須符合法令規定以外,並以最嚴格之標準執行投資管理,落實內部控制作業制度。

南山人壽強調,為避免投資相關人員從事股權交易,產生利益衝突,南山早自 2011 年 9 月 19 日即已訂定管理辦法,嚴格要求以下事項:

(一) 投資人員不得以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第三人之名義買賣股票;若需交易者,應經事前取得董事長及總經理之核准。若有交易之情形,應每季主動申報。

(二) 另南山除了定期於每年自我檢視執行規範之情形外,更於 2016 年依據主管機關函令而修改內規,要求投資相關人員應授權南山可查詢其個人開戶及交易資料。

(三) 此外,南山亦嚴格禁止投資人員藉工作之便,對外洩漏本公司之投資資訊、為個人或第三人利益輸送;如有違反規定的情形,將予以嚴懲,絕不寬貸。

南山人壽表示,南山實施的內規規定,與主管機關目前研議修正的政策一致。主管機關預計強化的內容,是請保險同業公會針對整體保險業對股票交易的利益衝突管理機制,研議修正自律規範。此為主管機關整體性政策,並非外界所稱「南山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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