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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秀燕認為,市府先前為了衝花博卡發卡量,已動用公職人員向民眾推銷花博卡,因為公務部門的協助,已經讓承包花博卡的廠商獲利許多,故若台中市政府欲在花博期間提供市民停車優待,建議應與花博卡承包商協調,停車費的損失,應該由廠商編列經費回饋給全體台中市民,讓大家可享有停車優待,否則台中市政府減少自己的市庫收入,來幫廠商衝發卡量,圖利太過明顯。
王義川表示,市府推動電子票證進出停車場優惠已有三年,都是八折優惠,使用率正在提升中。為拉高電子票證使用率,今年九月起,鼓勵持花博卡電子票證進出停車場。目前公有停車場委外廠商均訂有相關權利金合約,過去三年的優惠措施均由市府支應,廠商配合修改相關程式。因此,盧委員認為應由廠商吸收停車費差額,並不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