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海外投資設天花板上限 三家壽險公司禁止再加碼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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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保險局今 (14 日) 公布修正保險法,將訂定保險業投資國際板債券限額,規劃保險業海外投資加計國際板債券投資額度,最高將不能超過保險業可投資資金的 65.25%,同時也提高壽險業可發行外幣傳統型保單佔準備金的限額,預計於 10 月中旬上路。依照保險局統計,新制上路後,有 3 家壽險公司不得再新增投資國際板債券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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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規定,保險業海外投資上限為可運用資金的 45%,但不包含國際板債券和部分外幣保單,造成國際板債券超過 9 成都是壽險業投資,引發流動性不足的問題。

目前投資國際板債券的前五大壽險公司,包括:南山、富邦、新光、中國及台灣人壽。

為化解此問題,金管會晚間預告「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修正草案,規劃保險業國外投資加上國際板債券投資額度,最高不能保險業可投資資金的 65.25%。

保險局統計,目前有 10 家壽險公司經保險局核定的國外投資額度超過資金 40%,包括台銀人壽、國泰人壽、中國人壽、南山人壽、新光人壽、三商美邦人壽、元大人壽、中華郵政、富邦人壽、全球人壽。而其中核定 45% 以上的有 4 家,分別是國泰人壽、中國人壽、南山人壽與富邦人壽。

據金管會內部掌握資料,已有三家壽險業超過 65.25% 限額,因此一旦新制上路,這三家壽險公司將不能再新增加碼國際板債券。至於是哪三家壽險業者超額,金管會不願透露,但市場人士表示,南山人壽是國際板債券很大宗的買主,最可能已達超限門檻。

同時,保險局也放寬壽險業銷售傳統型外幣保單限額,從原本規範的傳統型人身保險業務準備金的 25%,提高為 35%。而之前壽險業者反映,國際板債券納入海外投資限額後,反而會把原本不計入國外投資的外幣保單額度更縮限。保險局也強調,上述計算公式會再扣除外幣傳統型保單準備金投資國際板債券總額。

而針對核定國外投資額度超過資金 40% 的保險公司,保險局也放寬其投資對沖基金、私募基金的投資總額,從原本規範不得超過資金 2%,提升到不得超過其資金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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