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黃安凍卵怕浪費 想帶「孩子」投奔大陸

▲劉樂妍被稱為「女版黃安」。(圖/翻攝自微博 , 2018.06.22)
▲劉樂妍被稱為「女版黃安」。(圖/翻攝自微博 , 2018.06.22)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前女團「F4」成員劉樂妍,近年來將事業重心移向中國,時常發表傾共言論因此有「女版黃安」之稱,15日她在微博上發文表示自己凍卵17顆,想在死後捐出去,無奈台灣法律不允許,因為想把卵子帶到中國捐贈,並詢問網友提供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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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的劉樂妍已屆適婚年齡,近日在台灣的醫院凍卵17顆,透露自己已替「孩子」繳交3年「房租」,想著如果有一天自己離世,想把卵子捐給需要的人,不過護士告訴她台灣的法律不允許,必須要銷毀,讓她覺得實在太浪費,於是她想把「孩子」帶到大陸,寫器官捐贈,並徵詢網友意見。

▲劉樂妍今年35歲目前已凍卵17顆。(圖/翻攝劉樂妍臉書, 2018.08.17)

劉樂妍貼文一出,不少網友替她解答,有人表示「全世界的法律都不允许,怕有人買卵子培育養大了爭財產。特别是富豪們的後代更加害怕」、「如果捐卵是合法的,那妳的卵應該會優先被淘汰耶,因為醫學上已是高齡產婦(35歲up),受孕後容易增加母體及胎兒的併發症高血壓、糖尿病...這17顆只能留著自己用了」。

▲劉樂妍微博全文。(圖/翻攝劉樂妍微博, 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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