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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法國憲法,明定勞工有罷工權,勞動相關法條還細分警告性罷工、輪流式罷工等不同名目,除了部分特殊職業外,幾乎所有勞工團體都可以發起罷工行動,讓資方聽見基層的吶喊聲。
對於法國人來說,罷工或許已成為生活中的一部分,更有句順口溜「春天工作、夏天度假、秋天罷工、冬天過節」。根據法國法律規定,罷工發起前,至少須保留 5 天以上的預告期,大型的罷工活動還會長達 2 個月,除了讓資方有時間應變,也能讓民眾提早尋求其他替代方案,盡量減少民眾因罷工不便帶來的怒火。
即使還是有法國人不滿罷工活動,但如同法國著名哲學家伏爾泰所言,「我不同意你說的每一句話,但我要誓死捍衛你有講那些話的權利」,成熟的民主精神或許是我們可以借鏡之處。
▲罷工行動在法國司空見慣,圖為主要工會發動反改革罷工及遊行,抗議人士在巴黎舉著「我跟(總統馬克宏)這個年輕的奴役者沒完」標語。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巴黎攝 107年3月23日
因為這樣的理解,讓法國人在面對罷工帶來不便時,能有自己一套解決方式,例如,當航班將因罷工取消,度假民眾可以選擇更改目的地、旅遊時間,或是直接自動延長假期;商務人士可能改以遠距工作,或是把飛機延誤時間當成自己額外的假日,用法式的優雅姿態面對一切。將視線轉回台灣,因國情不同,這樣的處理方式不見得符合國內民眾,但至少能在已知的條件下,靠自力將不便降到最低。
罷工之於勞工,已經是最後的談判手段,但須有法律的規範,才能防止淪為勞工綁架民眾權益的工具;資方雖然無法決定罷工是否成真,但在知曉問題即將發生之前,應進行內部溝通、沙盤演練各種狀況;民眾則應該開始做心理建設,在民主社會中,「罷工」一詞攸關自己的生活,恐怕也會越來越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