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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警方調查,林冠勳的座車昨晚 9 點 16 分,行經汀洲路一段 242 巷口時,轎車雖有打方向燈但左轉過快,導致後方 47 歲的顏姓女機車騎士反應不及,擦撞左側轎車尾部,顏的機車車頭受損、腳扭傷,但林的車輛肇事後未停下處理,反逕行逃逸。
事發約莫逾 10 分鐘後,林的車才由王姓助理駕車返回,王姓助理自稱是他開的車,但顏姓騎士質疑肇事者是「身穿白衣」的林冠勳,並非「穿深色衣服」的王姓助理,警方先對 3 人進行酒測,顏、王兩人酒測值均為 0 ,只有林冠勳酒測值為 0.3 毫克, 3 人也在現場製作筆錄後,林冠勳以「家中有要事」為由離開。
警方在今日凌晨 1 點找來林、王到案說明,林冠勳才坦承酒駕,當時認為疑似遇到車禍,但沒有感覺到擦撞,所以直接開車離去,後來才又折返現場確認,王姓助理則表示,林回到服務處反應疑似發生交通事故,王認為林駕車會不安全,才由王姓助理開車陪同林返回現場,而到場後擔心此事會影響林的選情,所以主動跳出來說是自己開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