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棟大樓設競總 朱立倫卻沒事 新北:不違反當時的法令

▲依據工務局建管資訊公開的系統,麗寶百貨大樓1、2樓當時的使用用途為「娛樂健身服務業」,但查不到任何申請變更使用執照的紀錄。(圖/陳志仁翻攝,2018.08.29)
▲依據工務局建管資訊公開的系統,麗寶百貨大樓1、2樓當時的使用用途為「娛樂健身服務業」,但查不到任何申請變更使用執照的紀錄。(圖/陳志仁翻攝,2018.08.29)

記者陳志仁/新北報導

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蘇貞昌位於新板特區麗寶百貨大樓7、8樓的競選辦公室,遭爆違法使用;新北市長朱立倫今(29)日受訪時緩頰說,相信蘇貞昌一定不是故意的,可能是同仁沒有注意到,趕快補齊相關的證明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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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倫2010年競選第一屆的新北市長時,也使用麗寶百貨大樓的1、2樓,作為競選總部、競選辦公室之用;但依據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管資訊公開的系統,當時1、2樓的用途為「娛樂健身服務業」,但查不到任何申請變更使用執照的紀錄,外界也質疑是否同樣是違法使用。

工務局主秘江南志今(29)晚受訪時強調,麗寶百貨大樓2010年10月取得使用執照時,當時已包含基本的室內裝修,朱立倫競選總部直接進駐,沒有進行防火區劃變更與消防變更,屬於既有建物的臨時使用,不涉及辦理永久變更的相關法令,「不違反當時法令」。

江南志指出,蘇貞昌競選辦公室是將已使用8年的商場、餐廳、娛樂健身服務業等,永久變更為辦公室且涉及防火區劃的變更,因此需要申請用途變更、防火區劃變更及室內裝修,兩者情況不同;另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位於板橋區板新路的競選辦公室,不僅依法提出變更,並於今年的3月5日完成竣工申請。

▲江南志強調,麗寶大樓2010年10月取得使用執照時,當時已包含基本的室內裝修,朱立倫競選總部直接進駐,「不違反當時法令」。(圖/陳志仁攝影,2018.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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