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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垂正提醒,申辦居住證可能涉及兩岸在公法上,權利義務衝突、社福資源重複配置,以及影響我國安利益問題,未來我國是否要修法,邀請申領者返台申報登記,或限制其擔任機密敏感公職,以維護國家安全利益,陸委會正在跟相關機關研議評估中。
邱垂正也指出,陸方目前正在修正個人所得稅法,未來持有居住證的台灣民眾,有可能被陸方要求繳納所得稅;雖然持有者能參加大陸社會保險,但大陸社保管理一直存在監督不週、貪腐等問題,且保費較重,台灣民眾如果參加陸方的五險一金,看似增加權益,實則增加負擔,且申請居住證需要提供指紋資料,未來在陸的行為動態恐遭蒐集掌握。
邱垂正呼籲,大陸目前正在設置天網工程,透過監控系統對人民進行監控,領取居住證的台灣民眾,未來也會面對更多監控和暴露隱私的挑戰,且陸方對領用居住證只單方面宣傳:三項權力、六項服務、九項便利,相關義務風險並未讓民眾充分了解,提醒台灣民眾多加注意。
至於申領居住證和被大陸課稅的關聯性在哪?邱垂正解釋,陸方近期通過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明定在大陸境內,「有住所」,「或無住所者於繳稅年度內,在大陸境內住滿183天的個人」,須就其在境內外所得依法繳稅,相關條件與申領居住證相同,除非陸方有做出例外解釋,否則很可能成為繳稅的一員。後續發展,陸委會將與相關機關密切注意。邱垂正強調,由於該法還不是正式草案,除非大陸解釋清楚,否則結果為何仍不得而知,不過陸委會須向民眾說明各種風險,「這是我們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