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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民進黨的批評,林姿妙競選總部回應表示,羅東鎮公所與代表會都到過U-BIKE公司聽取簡報,鎮公所在聽取簡報後表示要與U-BIKE公司簽約,但他們說即將與宜蘭縣政府簽約,必須以宜蘭縣政府為簽約主體,鎮公所只能跟縣政府配合,結果宜蘭縣政府用了1000萬規畫宜蘭市,而羅東鎮的規劃費目前還保留?這是怎麼回事應該去問問前縣長。
至於羅東全面電纜地下化,當初台電公司規劃都市計劃內實施的部分,除了住戶強烈反對的地方以外均已施做完畢,另外,地下化必須配合信義變電所遷移,才能達到全面地下化電網的完整規劃,幾次協調未果,後來在羅東都市計畫竹林地區工商綜合專用區市地重劃座談會上,公所團隊及地方民代已經爭取到110年底前完成相關管線布施及信義變電所拆除作業。
而興建綜合體育館(羅東小巨蛋),公所向體育署爭取羅東國民運動中心,體育署也撥款七百多萬給羅東鎮公所做為規畫費,103年也已規劃完成,但後來為什麼小巨蛋在羅東不見了?應該要問問前縣長。
至於羅東鎮公所辦公廳舍的改建,如果要改建公所廳舍,必須遷移到第二行政中心,而第二行政中心的地址在五結,請問羅東人願意把鎮公所放在五結嗎?林姿妙競選總部最後質疑,民進黨團與林聰賢前縣長是「網內互打嗎?」是洗自己人的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