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初選代接電話爭議 黃錫墉控告陳文昌陣營獲不起訴

▲民進黨宜蘭縣三星鄉選區縣議員初選代接電話爭議,鄉長黃錫墉控告議長陳文昌,宜蘭地檢署偵查終結做出不起訴處分。(圖/記者李清貴攝 , 2018.09.05)
▲民進黨宜蘭縣三星鄉選區縣議員初選代接電話爭議,鄉長黃錫墉控告議長陳文昌,宜蘭地檢署偵查終結做出不起訴處分。(圖/記者李清貴攝 , 2018.09.05)

記者李清貴/宜蘭報導

今(107)年初民進黨辦理三星鄉選區縣議員初選電話民調,爆發宜蘭縣議會議長陳文昌找人至民宅代接電話爭議,引發競爭對手三星鄉長黃錫墉不滿,至宜蘭地檢署按鈴控告三星鄉代會主席陳文新,以及陳文昌夫人余玉女以及代理縣長陳金德的兒子陳謙,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妨害他人競選。宜蘭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並以「黨內初選」非屬「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之選舉,以及並未查獲交付金錢或其他財務,因此以「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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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23日晚間,民進黨辦理三星鄉選區縣議員初選電話民調,鄉長黃錫墉指控競爭對手:議長陳文昌的夫人余玉女,指派公司員工陳謙(代理縣長陳金德次子)夥同三星鄉代會主席陳文新,至陳姓屋主家裡代接民調電話,意圖使民調發生不正確之結果,進而妨害同為參選人的黃錫墉參選。1月30日上午黃錫墉在律師陪同下,至宜蘭地檢署按鈴申告,控告陳文新等人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妨害他人競選。

宜蘭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以「黨內初選」非屬「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之選舉,以及並未查獲交付金錢或其他財務,因此以「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對於地檢署的「不起訴處分」,黃錫墉表示,地檢署是在護航陳文昌,告訴狀明明寫的是「告訴人」,不起訴書竟然變成「告發人」,如此讓他連「再議」的空間都沒有,他將向監察院提出陳情。

議長陳文昌則是感謝「司法公道彰顯」,他說,代接電話純屬村里間敦親睦鄰的做法,沒有涉及違反選罷法的問題,這是很基本的司法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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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