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案 葉俊榮:我正在尋找「第三條路」

▲教育部召開十二年國教課綱審議委員會審議大會,由總召集人、教育部長葉俊榮主持,繼續審議自然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圖/資料照,記者陳弘志攝)
▲教育部召開十二年國教課綱審議委員會審議大會,由總召集人、教育部長葉俊榮主持,繼續審議自然領域課程綱要草案。(圖/資料照,記者陳弘志攝)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外傳台大和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都對校長遴選案提出訴願,但教育部尚未提出資料與答辯,導致無從審議。教育部長葉俊榮今(6)日表示,不管教育部有沒有答辯,訴願都可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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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俊榮今天出席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他上任後,對台大校長遴選案尋找「第三條路」,現在持續進行中。

葉俊榮指出,在這段過程中,向法院提出假處分,或是訴願等司法程序都在進行中,他也非常尊重司法。通常司法決定,就是最終決定,訴願程序也是一樣。過程中,不管相關機關有沒有答辯書,訴願都可以進行。

葉俊榮說,他處理個案,都是從制度著眼,希望從制度面向解決問題,這不影響其他司法相關救濟程序。

外傳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遴委會的決定後,包括台大、台大學生、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在 6 月初都提起訴願,訴願委員會原則上要在 3 個月內作出訴願決定,但由於台大及管中閔都需提出資料補正,最快10月間才會作出訴願決定。但教育部對於台大校長遴選過程的相關文書,還沒有送到訴願委員會,也未對台大及管中閔等人所提的訴願答辯,訴願會暫時無從審酌,必須等待教育部的書面資料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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