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廢除150年禁令 高院裁決同志性愛無罪

▲ (圖/新頭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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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平權之路大躍進!最高法院6日廢除了實行150多年的同性性行為禁令,裁決同性成年人之間性行為合法,不必再因性愛而被人檢舉坐牢。印度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LGBT)社群及許多寶萊塢明星都為這項具里程碑的裁定喝采。

印度刑法第377條是英國殖民時代的法律,從1861年實施至今,條文明令禁止「與任何男女或動物進行違反自然的性交」,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10年,甚至傳出警察藉此對LGBT社群人士恐嚇索賄。

印度最高法院5位法官所組成的合議庭6日裁定,無論是同性戀或異性戀,兩個能決定自己性行為的成年人兩廂情願的非自然性行為,正式從印度刑法第377條中除罪。

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米斯拉(Dipak Misra)和法官康維克爾(A M Khanwilkar)認為,一個人的性取向是天生自然的,基於性取向的歧視是對基本權利的侵犯;另一位法官納里曼(R F Nariman)則說,同性戀者有權利活得有尊嚴且不被羞辱;合議庭中唯一的女法官馬洛特拉(Indu Malhotra)認為,歷史應對延遲保障LGBT社群成員的權利道歉。

最高法院是受理舞蹈家喬哈(Navtej Johar)和記者、廚師、飯店經營者及企業主管要求廢除刑法第377條的5份訴願書而進行審理,並於6日做出上述裁決。

不過,刑法第377條仍然存在,條文中認定人與動物或未成年人間發生的非自然性行為仍屬有罪,必須接受追訴與處罰。

消息傳出後,印度LGBT社群都很高興並開心慶祝,卡蘭喬哈(Karan Johar)等寶萊塢明星、名人也紛紛在推特(Twitter)為這項裁定喝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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