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18年 小型工程弊案絆倒楊宗哲

彰化縣前立委楊宗哲被控在擔任溪湖鎮長任內涉嫌工程回扣,被控貪汙案纏訟長達18年,楊宗哲已向彰化地檢署報到後發監執行。(圖/翻攝楊宗哲臉書,2018.09.07)
彰化縣前立委楊宗哲被控在擔任溪湖鎮長任內涉嫌工程回扣,被控貪汙案纏訟長達18年,楊宗哲已向彰化地檢署報到後發監執行。(圖/翻攝楊宗哲臉書,2018.09.07)

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

前立法委員楊宗哲於18年前擔任彰化縣溪湖鎮長任內涉嫌與當時的鎮民代表會主席楊長福等全體代表共謀,向得標工程廠商收取831萬元回扣,這起貪污案經法院纏訟18年後於上個月底判決確定,楊宗哲被處有期徒刑9年,楊長福五年6月,彰化地檢署通知楊等9名被告到案執行,7日上午,楊宗哲、楊長福已向彰化地檢署報到,檢察官偵訊確認身分後發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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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彰化地方法院將楊宗哲判刑14年,楊長福和其他涉案人分別判處13年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轉為汙點證人的6名鎮代雖同遭起訴,都獲得法院判決免刑確定。楊宗哲等人提出上訴後,全案在台中高分院、最高法院間來來回回,今年8月底最高法院駁回更四審的上訴,這件小型工程弊案終告落幕。

62歲楊宗哲為人豪氣,處事圓融,他曾任2屆彰化縣縣議員,1998年1月當選溪湖鎮長,雖涉案遭起訴,仍順利連任;2003間一審判刑14年後遭停職,次年他轉戰第6屆區域立委,高票當選,3年後競選連任失利後淡出政壇。

地方人士指出,溪湖鎮地方派系對峙激烈,楊宗哲當選溪湖鎮長後,為求鎮務推動順利,與鎮代會主席楊長福和所有鎮民代表共商達成共識後,鎮公所在年度總預算編列工程建議款給每名鎮代,再由鎮代自行推薦的工程包商得標施做。

彰化縣前立委楊宗哲被控在擔任溪湖鎮長任內涉嫌工程回扣,被控貪汙案纏訟長達18年,楊宗哲已向彰化地檢署報到後發監執行。(圖/翻攝楊宗哲臉書,2018.09.07) 彰化縣前立委楊宗哲被控在擔任溪湖鎮長任內涉嫌工程回扣,被控貪汙案纏訟長達18年,楊宗哲已向彰化地檢署報到後發監執行。(圖/翻攝楊宗哲臉書,2018.09.07)

2001年初,有人向檢調檢舉而東窗事發;楊宗哲、楊長福都否認有小型工程回扣,但有6名鎮代辯稱是身不由己,轉為汙點證人,供出內情並繳回拿到工程回扣。同年10月,檢察官偵結後認為楊宗哲、楊長福等多名涉案人索取、朋分的工程回扣共831萬元,都依共同貪汙罪起訴。

台中高分院在判決書指出,12名鎮民代表分成3組,各自推薦廠商承包鎮代建議施做的小型工程,並約定工程回扣統一為25%,其中5%歸楊宗哲,其餘20%由楊長福分配給鎮代和承辦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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