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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歲楊宗哲為人豪氣,處事圓融,他曾任2屆彰化縣縣議員,1998年1月當選溪湖鎮長,雖涉案遭起訴,仍順利連任;2003間一審判刑14年後遭停職,次年他轉戰第6屆區域立委,高票當選,3年後競選連任失利後淡出政壇。
地方人士指出,溪湖鎮地方派系對峙激烈,楊宗哲當選溪湖鎮長後,為求鎮務推動順利,與鎮代會主席楊長福和所有鎮民代表共商達成共識後,鎮公所在年度總預算編列工程建議款給每名鎮代,再由鎮代自行推薦的工程包商得標施做。
2001年初,有人向檢調檢舉而東窗事發;楊宗哲、楊長福都否認有小型工程回扣,但有6名鎮代辯稱是身不由己,轉為汙點證人,供出內情並繳回拿到工程回扣。同年10月,檢察官偵結後認為楊宗哲、楊長福等多名涉案人索取、朋分的工程回扣共831萬元,都依共同貪汙罪起訴。
台中高分院在判決書指出,12名鎮民代表分成3組,各自推薦廠商承包鎮代建議施做的小型工程,並約定工程回扣統一為25%,其中5%歸楊宗哲,其餘20%由楊長福分配給鎮代和承辦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