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仔內》陳弘志/在台灣網購大陸淘寶判重刑,合理嗎?

在號稱已是民主自由開放的台灣,上網購買食品,但人民卻會因此被關進牢裡 7 年,中間過程是否出了什麼問題?(圖 / NOWnews資料照)
在號稱已是民主自由開放的台灣,上網購買食品,但人民卻會因此被關進牢裡 7 年,中間過程是否出了什麼問題?(圖 / NOWnews資料照)

記者陳弘志/分析報導

一名台灣女子在網路購物,於「淘寶網」按鍵訂購大約 200 元人民幣的火腿腸自用,在家等送貨,沒想到大陸是口蹄疫區,肉類禁止輸台,台中地檢署以她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起訴莊女,並認定全案是「非法輸入」,最重可處 7 年有期徒刑。商品沒到,來的卻是牢獄之災,在號稱已是民主自由開放的台灣,上網購買食品,但人民卻會因此被關進牢裡 7 年,中間過程是否出了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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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表示,中國大陸是口蹄疫區,肉類禁止入台,「擅自輸入」禁止輸入的檢疫物,就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依規定可處 7 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併科新台幣 300 萬元以下罰金。這條法律,當初立法制定用意是針對國際貿易及肉品商,一般民眾並非「大量輸入」,全案只是民眾根據上網購物的經驗,未具惡意,且未知詳細資訊下的「一般網購」,檢方據此認定為「擅自輸入」,是否讓人有「大砲打小鳥」之感?

▲台中監獄外役分監王姓受刑人本月6日疑因家人未探訪,情緒不穩脫逃。(圖/翻攝自臉書) ▲台中監獄。(圖/翻攝自臉書)

如果商品不能進,海關就不准通關,直接沒入或裁罰即可。畢竟網購商品,都有詳細交易資料可查,海運或空運也須申報,商品能不能進,直接看申報內容即可作出裁定。在商城網購商品,與貿易商大宗進口不同,也與一般旅客在過海關時,蓄意夾帶於行李或身上不同。網購商品所有資料,在交易過程都是公開的,在網路商城購買商品的民眾也無意掩飾貨品,一切依法通關即可,沒想到郵寄商品在通關過程時,卻有國家司法單位,要將網購者提報「抓去關」。

一般民眾鮮少上網購買軍火、毒品、爆裂物等重大違禁品,若蓄意購買這些違禁品,當然另當別論,但如果是「無意買到不准跨境」的食品,海關在通關過程攔截即可。如果涉及「未申報」,自有相關法條可裁罰,「直接抓去關7年」未免太重。如果這樣情形真的很嚴重,政府可以制定辦法,勒令所有商品於申報通關時,必須全部填寫品項,也不至於會出現「貨物一批」,就這樣烏龍通關的案例。

淘寶是大陸的網購品牌,眾人皆知,是否因為政治因素,不鼓勵人民在此消費?沒有人願意往這方面聯想,但「一般民眾在台灣境內上網購物,會被抓去關7年」這樣的國際印象與認知, 會幫台灣這塊「自由民主燈塔」的招牌,擦得更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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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