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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南屯區「單元二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面積約186公頃,重劃區自民國95年成立籌備會,重劃計畫書經台中市政府97年1月間核定、公告,黎明幼兒園被劃入重劃區,被25米道路貫穿,一半規劃為公園用地、一半為建地,但並未原地原配,因此拒絕重劃。
重劃會以黎明幼兒園拒絕參加重劃會,妨害重劃施工與配地為由提出訴訟,要求拆除幼兒園地上物,雙方自100年起爭訟至今,案件經台中地院與台中高分院判幼兒園勝訴,台中高分院更二審判幼兒園敗訴,台灣高等法院去年6月14日將訴訟發回台中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三審。(編輯:翁翠萍)107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