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中信金指出,當事人是否還會提出上訴,公司方面表示尊重。
辜仲諒被控在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董事長任內,未經董事會核議,將結構債移轉給前妹婿陳俊哲掌控的紅火公司,另拉抬兆豐金控股價,助紅火贖回結構債獲利3047萬4717.12美元(以當時匯率計算,約新台幣10億1480萬8080元),但紅火非屬中信金體系,辜仲諒等人得以任意處分紅火獲利。
辜仲諒一審被判刑9年,二審判刑9年8月;不過,高院更一審認為,辜仲諒涉及金控法共同背信罪,而非原審認定的銀行法,且辜仲諒偵查中自白犯罪、繳交犯罪所得,也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減刑規定,改判3年6月,其餘被控內線交易等罪無罪。(編輯:張良知)107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