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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禎等人認為,若民眾真要申請退費,經營朝馬國民運動中心的救國團應負責,這樣卸責、轉嫁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救國團和民眾很容易發生消費糾紛。且救國團在台中各地設置許多收費性質終身學習中心,台中市消保官等相關單位應密切注意,不能袖手旁觀。
救國團今天則發出聲明表示,黨產會審核救國團運動中心的退費申請,是採個別單位額度來核定,並未准許不同單位間彈性勻撥。
救國團說,由於黨產會原核定該中心9月份可動支的退費金額為新台幣61萬元,未料8月23、24日因豪雨停班停課,適逢中心暑期兒童營隊期間,致使退費人數突然暴增,朝馬中心考量如繼續退費,恐因超過核准金額,致遭黨產會處以1至3倍罰款,才停止退費。
救國團表示,黨產會同意勻撥其他單位退費額度後,該中心也立即連繫退費民眾,並傳簡訊告知,即日起可至該中心辦理退費事宜,並未漠視消費者權益。
救國團不滿指出,黨產會強制監管救國團所有的支出,包括民眾、義工捐款、消費者退費款等,不僅讓員工人心惶惶,也讓社會公益蒙上陰影。(編輯:黃于)107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