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合機股票炒作案 判刑8月定讞得入監

中央社 社會 / NOW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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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2日電)花蓮縣長傅崐萁被控於立委任內涉嫌炒作合機股票,更二審時遭判刑8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傅崐萁將入獄,最高法院並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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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新聞稿指出,股票上市合機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92年間獲得台灣電力公司第六輸配電工程計畫訂單,時任董事長楊愷悌、副總經理余素緣運用此利多消息,以人頭帳戶大量買進合機股票以拉抬股價。

余素緣隨後指示員工到傅崐萁的立法委員辦公室,協議由傅崐萁另覓金主及炒手拉抬股價,以便楊愷悌、余素緣逢高賣出。

傅崐萁邀約綽號「古董張」的股市聞人張世傑、廖昌禧等人加入,由張世傑透過財經節目宣傳,再由同夥逢高賣出;傅崐萁並提供4支專屬行動電話,1支供己使用,其他3支交給同夥,以便聯繫及逃避查緝。

新聞稿指出,92年10月30日至93年1月14日,張世傑、傅崐萁分別指示同夥買賣合機股票,連續多筆相對成交且高價買入,造成交易熱絡情形,使股價從每股15.5元上漲至40.6元,全案犯罪所得達新台幣1億1848萬餘元。

傅崐萁歷審均判有罪,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二審去年6月,認定傅崐萁意圖抬高股票交易價格,以他人名義對合機股票連續以高價買入,依證券交易法判刑1年4月,因適用刑事妥速審判法與減刑條例,減刑為8個月,不法所得6302萬元沒收。

最高法院今天駁回傅崐萁等人的上訴,全案確定,楊愷悌、余素緣、廖昌禧也被判有罪定讞。

本案一審法院於94年收案,迄今超過13年,案經最高法院2次發回,遭外界質疑進度過慢。最高法院澄清,歷次審理均盡速審結,並無拖延,且符合辦案期限一年的規定,也無選擇結案時間。

傅崐萁另涉嫌於86年間炒作凱聚等股票,更二審被判刑3年,目前由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審理中。(編輯:李亨山)107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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