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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錦村表示,要讓「反賄選」3個字深入屏東人的生活,讓屏東人到處都可以看到「反賄選」。
林錦村表示,民國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屏東地檢署總計向法院提起22件當選無效訴訟,其中有18件獲判當選無效確定,因此有多位鄉鎮市村里長因涉賄選被停職處分,也有民代賄選遭判刑。
屏東地檢署鼓勵民眾檢舉賄選,林錦村說,查獲縣長或縣議員等賄選案者,檢舉人最高可獲得500萬元檢舉獎金,從92年至104年,屏東縣發出的賄選檢舉獎金高達5000萬元。(編輯:翁翠萍)107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