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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起,市府將保母首次提出申請的服務年限資格縮短為2年,之後每年都可以申請調費審議,不僅讓審議指標對保母更友善,也讓收費更能即時反映物價。至於各區明年的收費標準是否調整,目前正由托育價格委員會研議中。
呂局長也指出,依據衛福部社家署規定,每位居家托育人員最多只能收托4位幼兒,包括居家托育人員自己的小孩在內,為此,若保母自己有幼兒,往往減少家居托育人員的收入。為保障居家托育人員生計,市府會積極向中央反映,爭取放寬收托人數計算方式。
社會局表示,行政院「準公共化托育」政策在今年8月上路,即是以台中托育一條龍為藍圖,另中央準公共化政策補助只到2歲止,市府延續既有政策,除了維持0至2歲幼兒送托每月補助6000元,並全國獨有持續提供2歲至6歲送托的幼兒每月3,000元補助,整合中央及地方政策,發揮1+1大於2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