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桐化學董座違反證交法遭判刑 已委請律師提上訴

▲ 台股示意圖。(鉅亨網資料照)
▲ 台股示意圖。(鉅亨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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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劑原料大廠和桐 (1714-TW) 今 (14) 日公告,已接獲該公司董事長楊猷傑就台灣優力案遭控告的判決書,以違反證交法遭判處 3 年 2 個月有期徒刑,楊猷傑已委請律師提起上訴,將透過二審與三審等訴訟程序證明清白,並強調公司營運一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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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優力公司董事長謝勝峰和財務協理郭應志,2010 年在前國策顧問、和桐集團創辦人陳武雄指示下,利用虛偽增資手法詐貸 18 億元,新北地檢署展開調查後將多人起訴,其中,和桐化學總經理劉健成、董事長楊猷傑 2 人,因違反申報及公告不實罪,分別被判刑 1 年 10 月、3 年 2 月。

和桐化學表示,已接獲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楊猷傑已委請律師提請上訴,,將透過二審與三審等訴訟程序證明清白,並強調公司營運一切正常,不受該訴訟案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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