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拒絕以核養綠補件 黃士修落淚痛批:羞辱民主法治

▲「以核養綠」公投發起人黃士修絕食抗議超過 140 小時後,發現心跳血壓攀高,被送上救護車送醫。(圖/翻攝自黃士修臉書)
▲「以核養綠」公投發起人黃士修絕食抗議超過 140 小時後,發現心跳血壓攀高,被送上救護車送醫。(圖/翻攝自黃士修臉書)

記者葉滕騏/台北報導

「以核養綠」公投發起人黃士修持續在中選會前絕食抗議,中選會今(18)日派人前往關心並送達函文,函文中指出,公投案已經查收在案,在查對完成前並無再點收的權限與義務,領銜人亦無再送件的權利與必要。黃士修在收到函文後激動落淚,並痛批中選會拿不出法律條文而拒收「第二次送件」,是羞辱民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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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核養綠」公投發起人黃士修、廖彥朋等人於6日將31萬多份的連署書送交中選會,中選會點收完畢後於11日送交全國各地戶政機關進行連署名冊查對。不過,黃士修等人13日下午再赴中選會,希望「補件」2萬多份連署書,但遭中選會拒絕收件。黃士修因此在中選會前發起絕食抗議,截至18日下午3時,絕食抗議已達120小時。

中選會今日派人前往關心黃士修身體狀況,並送達函文說明,公投案31萬4135份連署書已經在6日查收在案,並已函請戶政機關查對。在查對完成前,並無再次點收的權限與義務,黃士修亦無再次送件的權利與必要。

中選會表示,若連署人數已達法定門檻,即應啟動戶政機關查對程序,而無補提之必要與正當性,這樣才可以快速進入連署書查對階段,所以沒有所謂「第二次送件」或「補提」的問題;若連署人數經該略點收後未達法定門檻,依公投法才會給予領銜人一次補提連署書的機會。

中選會也指出,「以核養綠」公投案連署書總數超過法定最低門檻的28萬1745份,故無補提的必要,目前已進入30天查對期,公投法也未授權中選會得以重啟第13條第1項的點收程序,所以黃士修無補的權利,也無權對已經結束的點收程序要求重啟,進行第2次點收。

中選會表示,到目前為止的10件公投案,都是隨到隨收,不曾拒收。10個公投案都依法點收並送交戶政機關查對,點收階段已完成,沒有任何一個公投案可以要求中選會再次隨時點收。中選會也說,若第2次送件或補件,將造成對其他9個公投案的不公平對待。

中選會表示,第二次送件或補件,將使已完成的點收程序處於懸而未決,戶政機關將無從判斷何為查對截止日,中選會必須依法行政,在前提要件不具備的情況下,若未經法律授權即便宜行事,法治原則將蕩然無存。

最後,中選會也在公文中說明,黃士修若認為有補件權利,因中選會拒絕受理而受到侵害,可以在收到公文次日起30天內向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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