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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民眾能記取921大地震慘痛經驗,防範類似921大地震突然來襲,造成重大傷亡,行政院特訂定每年的9月21日為「國家防災日」,以提醒國人對災害防護的警覺,期藉各種整備及演練防患於未然。
行政院預定海嘯情境設定模擬於107年(下同)9月21日9時45分於臺灣東北部海域發生芮氏規模7.5、深度5公里之地震,並引發海嘯,中央氣象局發布海嘯警報預警。當日海嘯警報試放區之11個沿海警察分局(新興、鹽埕、左營、鼓山、苓雅、前鎮、小港、楠梓、林園、岡山及湖內分局),將會提前於上午9時許透過警報器語音、巡邏車上廣播系統並協請里長運用村里廣播系統,預告通知民眾:『政府將於10時至10時10分執行近海海嘯警報試放,不實施人車管制及疏散撤離,請民眾不必驚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