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消失數月 官方公布6「涉案」判決書 另涉李晨1案

▲范冰冰公開認錯。(圖/翻攝范冰冰微博, 2018.08.07)
▲范冰冰公開認錯。(圖/翻攝范冰冰微博, 2018.08.07)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女星范冰冰捲入「陰陽合同」逃稅風波,傳出被官方逮捕、調查, 6 月至今未公開露面,和男友李晨分手傳言不斷。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今( 20 )日公開范冰冰為原告的 6 份民事判決書,另外一份李晨控告房地產公司侵犯肖像權的案件,也出現范冰冰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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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告,范冰冰控告陝西金泰恒業房地產有限公司、蘇州美博士紋藝美容有限公司、荊州世紀新城投資置業有限公司、深圳仙德瑞拉醫療美容門診部、中山市櫻雪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完美創意科技有限公司等 6 間公司侵犯肖像權。

上述 6 案中,范冰冰大略主張自己是知名演員,曾主演《還珠格格》、《我不是潘金蓮》、《武媚娘傳奇》等多部知名影視作品,並多次獲得國內外各種獎項,有較高知名度,其肖像具有相當商業價值,被告廠商未經其同意擅自使用范冰冰照片作為營利性文章的配圖、進行商業宣傳,侵犯了范冰冰的肖像權。

關於上述案件,法院除判決被告賠款外,還須在微信公眾號等平台登載致歉聲明,如逾期不執行,法院將選擇一家全國公開發行報紙刊登判決主要內容,但和范冰冰求償內容相比,最後判決結果多有「打折」。

▲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 20 日公告 6 份范冰冰為原告的民事判決書。(圖/翻攝自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 2018.09.20)

另外,「李晨與河源市雅居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肖像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中,雖然李晨為原告,但也提到范冰冰。判決指出,被告在官方微信公眾號「河源雅居樂花園」中發布了標題為《冰冰有李,我們有你》的文章,擅自使用了李晨兩張照片,其中一張為李晨與范冰冰的合照,作為房地產宣傳廣告用途,侵犯肖像權。

范冰冰 5 月底爆出逃稅風波後就未再公開露面,微博最後發文時間也停在 6 月 2 日,對於范冰冰的去向外界眾說紛紜,據傳她被官方逮捕、調查,弟弟范丞丞也被限制出境,但相關訊息皆未受到證實。日前北京影視圈高層則傳言「近期就會有官方出面說明案情,應該是罪名已經定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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