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罰違法陸資來台 陳明通:歡迎正常投資

年底九合一大選將近,傳出有中資介入,資助特定候選人,對此,陸委會主委陳明通22日赴立法院備詢前受訪時表示,按照《政治獻金法》,外國勢力是不可以提供政治獻金的。(資料照片/記者葉滕騏攝)
年底九合一大選將近,傳出有中資介入,資助特定候選人,對此,陸委會主委陳明通22日赴立法院備詢前受訪時表示,按照《政治獻金法》,外國勢力是不可以提供政治獻金的。(資料照片/記者葉滕騏攝)

記者邱明玉 / 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將未經許可來台投資的陸資,罰鍰上限從60萬提升到2500萬元。外界質疑修法是要限縮兩岸交流,對此,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28)日赴立法院備詢前受訪時表示,「不建議如此解讀」,兩岸交流要有一定秩序,還是歡迎正常的投資。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行政院會昨通過陸委會所擬「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3條之一」修正草案,將未經許可來台投資的陸資罰鍰,由現行12萬至60萬元,調整為5萬元以上2500元以下。

對於外界質疑修法是要限縮陸資來台,陳明通表示,「不建議這樣解讀」,一個修法的進程,社會上也有共識,今天看到有些法律學者也支持這樣的作為,從2009年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已經有1千多件投資案,真正遭到裁罰也才30幾件而已。

陳明通指出,提高裁罰本身不能解讀成要限縮什麼,正常的投資行為當然非常歡迎,投資當然有規範,若違反規範,自然會有罰則,這是正常民主國家會做的事情,不要解讀成限縮,在政策之下的陸資來台投資,這些都是歡迎的。

至於提高罰則,未來是否加派人手稽查?陳明通說,相關主管單位會考量相關情形,來落實政策。

陳明通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一個管制法規,自然有其管制目的,國安確實是管制目的之一,維持兩岸各方面正常交流也是目的之一,當然管制目的與管制手段之間,要符合比例原則,做這些管制的確有國安考量,也有維持正常交流秩序的作用。

陳明通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存在就是鼓勵交流,兩岸沒有往來的時候,這種法規都不會存在,但交流該有一定的秩序,促進兩岸和平發展和往來,所以不要解釋修法為限縮。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