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行禽流感復養規定 嘉義縣違規半隻不留全撲殺

▲嘉義縣六腳鄉雞場未依規定復養,雞隻悉遭撲殺。(圖/記者陳鐘聲翻攝,2018.09.28)
▲嘉義縣六腳鄉雞場未依規定復養,雞隻悉遭撲殺。(圖/記者陳鐘聲翻攝,2018.09.28)

記者陳鐘聲/嘉義報導

嘉義縣六腳鄉康姓禽流感案例場,未依復養規定違規飼養2000雞隻,經嘉義縣政府家畜疾病防治所昨(27)日派員訪查認定後,由於該場是106年禽流感案例場,未依規定申請復養即逕行飼養,為「及時防堵禽流感發生及傳播」,今(28)日即將該場所飼養5周齡的古早雞,一隻不留的全數撲殺,並將依法開罰5至100萬新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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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畜所表示,依規定,禽流感案例場須經完成清潔消毒程序,再經哨兵家禽試驗通過無病毒及解除移動管制後,才能引入禽隻復養,違反前述規定擅自引入禽隻者,可依動傳條例第43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且對擅自引入的禽隻予以撲殺,不予補償。

家畜所提醒養禽業者,秋天氣候多變,業者須注意場內溫度調節,加強場內各項軟硬體生物安全措施,家禽如有任何異常死亡情形,應通報地方動物防疫機關,及時防堵禽流感發生及傳播;家畜所呼籲養禽場不要抱持僥倖心態,禽流感案例場應完成復養程序才能飼養,以免遭全場撲殺,還須面臨最高100萬元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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