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車行設藉口對租客暴力索討高額賠償費 不賠就毆打

▲鄭姓男子設藉口對客人暴力強索額高賠償費,被警方手出各式武器 (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2018.09.29)
▲鄭姓男子設藉口對客人暴力強索額高賠償費,被警方手出各式武器 (圖/記者鄧力軍翻攝, 2018.09.29)

記者鄧力軍 / 台中報導

經營租賃汽車公司的鄭姓男子,以車身受損或租賃逾時為藉口,對被害人暴力索討錢財,有被害人遭毆打成傷。強簽本罪,台中市一分局警方在27日這波全國掃黑行動中逮捕鄭嫌,並起出M4突擊步槍、制式克拉克手槍、制式土耳其手槍、空氣手槍、5.56步槍子彈100顆、90子彈179顆、棍棒、開山刀、電擊棒、手銬腳鐐等證物,全案依涉嫌組織犯罪條例、妨害自由、恐嚇取財及傷害等罪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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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男為首之男子經營多間租賃車行,有租車的客人於105年7月間及106年4月中旬,分別遭鄭嫌及共犯黃姓、阮姓等多名男子以租賃車逾時或車身無故受損為由,強行控制並恐嚇被害人交付現金及簽立本票抵押償還,強行索討新臺幣13萬元及4萬元,被害人一時無法支付,鄭嫌即夥同黃、阮嫌等多名男子毆打被害人成傷,脅迫簽立本票做為抵押憑證,恐嚇被害人如不照期償還將讓被害人斷手斷腳,致被害人心生畏懼。

第一分局接獲被害人報案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經長期蒐集相關不法事證後,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藏股黃嘉生檢察官指揮偵辦, 27日持搜索票、拘票執行查緝,並據以查扣上列不法槍、彈、刀、棍等暴力證物1批。第一分局分局長孫太康表示,類似暴力討債案件除了積極查緝相關不法分子到案,亦將持續針對可能發生群聚鬥毆處所規劃專案臨檢勤務,展開密集式臨檢,強力取締以遏止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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