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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丹麥經驗為例,侯奕愷指出,丹麥 25 年前處於離岸風電起步階段,丹麥政府提供優惠關稅與多項免稅、優惠方案,成功促進離岸風電產業發展,目前約有 230 間丹麥企業從事離岸風電產業,而台灣的情況與丹麥非常相似,目前台灣離岸風電在法律框架與具體的外國投資方面,遠遠領先韓國與日本,但不能因此而鬆懈。
侯奕愷表示,離岸風電供應商必須付出非常高的前端期初成本,下單的開發商也必須吸收,丹麥政府過往也是祭出有誘因的電價,讓實際的投資發生、產業鏈催生後,再逐年下修電價,歐洲政府花了 10 年調降,而台灣政府卻在 2 個月內急速下降,他呼籲,其中應有投資先後順序與成本吸收的相對關係,因此躉購電價維持穩定至關重要。
侯奕愷強調,維持穩定的躉購費率才能創造有利的開發環境,讓外國投資者更具信心,也為本土企業的投資注入信心,並鼓勵更多開發商支持本土供應鏈發展,進而實現將台灣技術、服務、產品輸出國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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