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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德明指出,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說,反空汙公投案連署中,高雄市提出7.1萬份連署書,其中4萬5931份不合格,達全體的64%,一副義正詞嚴的樣子。但民進黨立委不知道的是,這些所謂不合格的連署書,都是中選會自己違法認定。根據法律,中選會根本沒有權責可以認定這些連署書是否合格,所謂的不合格只是中選會的片面之詞而已。
唐德明表示,高雄市三民區的戶政所主任吳淑惠在接受採訪時就說,高雄市戶政人員完全是依照中選會所提供的審查原則進行審查,如發現有不符合規定,就由戶政人員註記,並把審查結果報表全部送回中選會,由中選會認定。
唐德明指出,這裡面的玄虛很多,第一個在於依據公投法第13條,明明就已經清楚明列應予刪除的項目,但中選會還是要畫蛇添足的額外提供審查原則,而且先是召開全國性公投案連署人名冊查對會議,然後要求各戶政事務所組成2至5人的「大量抄寫判定小組」,最後擬定4項原則綜合判斷是否為大量抄寫,這一切作為都超越了公投法,說沒有特定政治用心,根本不會有人信。
唐德明表示,戶政人員都很聰明,明明知道中選會別有用心,怎麼還會願意當工具?因此,戶政人員只是註記他們認為有疑問者,這些依法有權查對的戶政人員,並沒有直接認定這些連署書不合格;第三個在於根據公民投票法第13條,中選會無權查對或認定連署書是否合格,但中選會卻逕自認定這些被註記過的連署書全屬偽造應予刪除,這種超越職權的認定明顯已經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