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6案成案 11月3日辦電視意見發表會

▲台北市長無黨籍候選人李錫錕(右二)表示,運動是歡樂的議題,東奧正名最後的目的應該是促進兩岸和平。(圖/李錫錕團隊提供 )
▲台北市長無黨籍候選人李錫錕(右二)表示,運動是歡樂的議題,東奧正名最後的目的應該是促進兩岸和平。(圖/李錫錕團隊提供 )

記者呂炯昌/ 綜合報導

中選會9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反核食」、「反深澳」、「反同婚」、「反同志教育」、「同婚專法」、「東奧正名」等6項公投案,結果六案合格連署書份數均達標,將成案於11月24日舉行公投,11月3日起陸續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舉辦意見發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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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表示,截至目前為止,已有7案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經審議通過並發布成立公告,該會已排定自11月3日起陸續在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舉辦意見發表會,請民眾有意擔任公投案意見發表會正、反方代表者請儘速申請許可設立辦事處,方有機會參加意見發表會。

中選會說明,依法各公投案須舉辦5場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依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或辯論會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正方由提案之領銜人推薦5人,其中應有1人為依公投法第20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之支持意見者;反方分配名額,經該會委員會議討論通過,由行政院推薦2人、立法院推薦2人、依公投法第20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之反對意見者推薦1人。如立法院或行政院未推薦人選或推薦不足額時,其名額均保留給依公投法第20條經許可設立辦事處之反對意見者。

中選會提醒,民眾有意擔任全國性公民投票意見發表會正、反方代表者,於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即可向該會申請許可設立辦事處;要擔任發表會反方代表者,由反方辦事處在10月23日前向該會報名推薦人選,方有機會參加發表。

另外,中選會也表示,全國性公民投票7案經戶政機關查對連署人名冊結果,皆有連署前死亡情事,委員會作成決議,將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予以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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