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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風波繼續延燒,新北市政府澄清,賴清德所謂 99 年 3 月召開的會議,是節能減碳推行委員會議,針對當時「既有」火力機組,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所召開,由於深澳電廠早在 3 年前,就已經不再發電,因此根本不在會議討論範圍,會議內容也完全沒有涉及新電廠的審核,何來所謂核定。
新北市政府表示,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也就是拆舊廠蓋新廠,是在民國 94 年民進黨執政時,由行政院會通過, 95 年通過環評,當時的行政院長是蘇貞昌, 96 年電廠除役,並重申「請賴院長趕快回去查公文,因為深澳電廠案從計劃核定、環評通過、公告,到編列預算,都是在蘇貞昌院長任內,不要亂推。」
行政院昨日深夜發新聞稿表示, 2010 年 3 月 31 日朱立倫任行政院副院長時,在「行政院節能減碳委員會議」中明確裁示:「目前台電公司已提報之火力電廠汰舊換新計畫,請經建會儘速審議,並協調相關部會解決遭遇問題。」而台電公司在該次會議所提出之簡報即把深澳電廠/林口電廠/大林電廠/通霄電廠等均列為「進行中之屆齡汰舊換新計畫」,新北市政府卻發新聞稿指出深澳電廠已經不再發電,根本不在會議討論範圍,此實為混淆視聽。
行政院還指出, 2010 年朱立倫當副院長時,深澳電廠更新計畫尚且編列了 3.8 億元經費, 2011 、 2012 年再編 2.2 億及 5.2 億元更新經費,並列為行政院管制的重要計畫,這些都是網路公開即可查到的資訊,這也代表深澳電廠在國民黨執政時期、民進黨執政時期,都是國家能源政策中的一環,而今新北市政府卻選擇性誤導大眾,這是不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