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櫃公司明年起擬強制投保董監事責任險 兩大產業受影

▲ 金管會。(鉅亨網資料照)
▲ 金管會。(鉅亨網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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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公司治理日益重要,據了解,金管會擬強制所有上市櫃公司明 (2019) 年須投保董監事責任險,以增加對董監事保障並強化獨立董事功能,目前投保較少的營建股、傳產股等受影響最大,還有約 400 家上市櫃公司未來須強制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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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金管會規畫 2020 年開始,所有上市櫃公司都須設立審計委員會,最慢 2022 年要全數完成設置,一旦如此,獨董人數的需求將愈來愈多,但是自從多年前的樂陞案之後,曾掀起一波獨董離職潮,為了強化獨董功能,金管會擬強制所有上市櫃公司明年須投保董監事責任保險。

董監事責任險主要保障範圍是,當董監事及重要職員執行決策錯誤,導致公司虧損或股價下跌,使第三人遭受損害而求償時,由保險公司提供理賠。

根據投保中心的統計目前已有約 76% 的上市櫃公司已投保董監事責任險,但一般企業投保,對於董監事經理人個人責任的保障卻不一定足以承擔風險,以多年前的樂陞收購案為例,團體訴訟新台幣約 46 億元,但目前投保「董監事責任險」的上市櫃公司約 43% 的投保金額皆低於 1 億元,對董監事經理人的保障顯然不足。

傳統的董監事責任險承保公司對股票波動、公司營運、僱傭關係等責任,但是所有董事與公司共用該保單保額,萬一遇有訴訟、賠償事件及新興網路風險,保額可能不足,將影響外界專才擔任公司獨立董監事的意願。

和泰產險表示,可透過董監事及經理人責任增額保險,即可針對董監事經理人個人的法定責任提供較高且較完整的保障,包括:(一) 提供差異化保障,補足底層保單對「董監事經理人」保障不足的部份;(二) 除外不保事項相對於底層保單較少;(三) 提供網路監管緊急成本及費用保障,保障範圍更涵蓋因違反歐盟通用資料保護規範 (GDPR) 之罰款,保障對象更擴及公司內擔任資料控管者的法律賠償責任,對於區塊鍊新創產業提供了更完整的資安風險保障。

和泰產險表示,企業支持獨立董監事勇於任事,需透過完善的董監事責任保險機制,藉此對董監事提供更多的保障並強化獨立董事功能,增加外界專才擔任獨立董監事的意願,未來在主管機關強制納保政策下,上市櫃投保董監事責任險投保比率將大幅提升至 100%,有助促進台灣企業經營環境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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