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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今天表示,檢方指揮調查局高雄市調處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林園分局等,傳喚這名里長參選人與里民共12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里民後,有里民指證曾收取所交付的賄款,部分里民繳回犯罪所得,認為參選人涉嫌投票行賄罪的犯罪嫌疑重大,於11日晚間當庭逮捕。
檢方同時指揮高雄市調處至高雄市林園區某處執行搜索,當場查獲疑似賄選名冊、筆記本等物證,發現涉案人自8月間以每票新台幣1000元,向有投票權的里民買票,要求里民投票支持。
檢察官認為這名里長參選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的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與證人之虞,於12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收受賄款的選民11人涉犯刑法第143條第1項投票收賄罪嫌,檢察官訊問後請回。(編輯:陳俊碩)107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