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6新竹縣議員貪汙定讞 月底入監服刑

▲逆子弒父砍20餘刀還棄屍,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建請法院判處極刑。(圖/資料圖片)
▲逆子弒父砍20餘刀還棄屍,新竹地檢署偵查終結,建請法院判處極刑。(圖/資料圖片)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新竹縣議員配合款採購弊案,本( 10 )月 11 日經最高法院依貪汙重罪判刑定讞,分別判處國民黨籍現任新竹縣議員林光榮 1 年 11 月、褫奪公權 2 年;林保光 13 年、褫奪公權 4 年;蘇明輝 8 年、褫奪公權 4 年;劉良彬 9 年 2 月、褫奪公權 4 年;趙一先 8 年、褫奪公權 4 年。另外,國民黨籍前任新竹縣議員許阿勇則遭判 7 年 2 月、褫奪公權 4 年,預計將在本月底入監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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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議員配合款採購弊案,現任議員林光榮、林保光、趙一先等人被判刑。(左至右)(合成圖/翻攝自新竹縣議會)

綜合媒體報導,新竹縣議會現任議員林光榮、林保光、蘇明輝、劉良彬、趙一先,以及前議員許阿勇等 6 人,遭控於 2010 年至 2012 年間,涉嫌利用縣議員職權勾結廠商,販賣書籍、軟體給各學校,再從中收取回扣;據了解,被告各涉嫌收賄金額自 10 萬元至 85 萬元不等。


▲新竹縣議員配合款採購弊案,現任議員蘇明輝、劉良彬,以及前議員許阿勇等人遭判刑。(合成圖/翻攝自新竹縣議會)

案經高等法院審理,日前二審宣判,法官依貪汙治罪條例收賄罪,判處 6 名前後任議員有罪;本月 11 日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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