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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針對此函詢問國際刑警組織立場,國際刑警組織媒體辦公室於西歐時間17日晚間以電郵簡短答覆。近年記者不只一次聯繫此組織,這是首度獲得回信。
媒體辦公室未直接回應台灣能否獲得觀察員身分的問題,僅表示「國際刑警組織大會於1984年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為組織內的唯一代表」;在國家中央局(NCB)之外擴大全球警察通訊系統的使用範圍,是「相關成員國事務」。
中華民國曾為國際刑警組織一員,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84年第53屆大會獲准加入後,意圖把中華民國更名為「中國台灣」,中華民國拒絕接受而退出組織。
每個國際刑警組織成員國都設有「國家中央局」,通常是國家警察機構或調查單位的一個部門,是國際刑警組織與各國警察溝通所有訊息的聯絡站。
全球警察通訊系統就設置在國家中央局,專門用於即時分享緊急、敏感的警方資訊,調查人員可透過這套系統查詢國際刑警組織資料庫,包括可疑犯罪份子及通緝犯資料、失竊及遺失旅行證件、指紋、去氧核醣核酸(DNA)檔案、失竊行政文件或藝術品資訊等。
國際刑警組織總部位於法國里昂,前身為1923年成立的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ICPC),1956年改為現在的名稱,主要任務是促進全球警察合作、互相支援以預防及打擊犯罪,現有192個成員國。(編輯:高照芬)10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