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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老婦向法官供稱,不想回到原本居住的地方,無其他地方可去,也沒有交保的意願;陳婦之子則向法官表示,家中短時間內無人能夠全程照料陳婦,法官因此認定陳婦有逃亡之虞。
法官審酌陳姓老婦情緒狀況、家庭與經濟狀況及其意願,認為難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而有羈押必要,裁定准予羈押。
全案起於台北市消防局昨天中午12時19分獲報,指士林區基河路一處民宅有名7旬老翁額頭有2處長、寬各1公分的挫傷,現場已無呼吸心跳,立即派員協助送往新光醫院搶救。
台北市警察局士林分局昨天說,警方接獲一處社區保全的報案電話,指稱有名老婦住戶自稱殺了家人,立即派員前往調查,現場發現被害人吳老先生頭部受傷,由救護車送到新光醫院救治。
陳姓老婦到案供稱,由於先生長年罹患高血壓及糖尿病,自己無力照顧,才持鐵鎚重擊其頭部。
士檢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陳姓老婦涉犯殺人重罪,昨天晚間聲請羈押,法院今天凌晨裁准。(編輯:張銘坤)10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