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8日電)前南投縣長李朝卿被控藉莫拉克風災復建工程等案收取回扣。最高法院今天駁回部分上訴確定,以其犯8件回扣罪,各判刑12年到14年等不等刑期,李朝卿必須入獄,實際執行刑期將由檢方另向院方聲請裁定。(編輯:梁君棣)1071018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疫情嚴峻 警察特考鐵路特考等延至9月25日舉行墨爾本群聚感染增12例 澳洲維多利亞州封城1週民主剛果火山噴發餘震近300次 居民再度撤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