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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內容主要分為就學輔導、就業扶植以及獎勵措施,首先希望選手養成階段時,提供課業輔導、醫療照護,讓選手在訓練過程中適性、均衡發展。
體育署表示,在參與競賽過程中,政府也會提供選手、教練獎勵措施,包括現行國光獎章獎勵、績優身心障礙選手及有功教練獎勵。
值得注意的是,在選手就業扶植方面,包括輔導媒合擔任專任運動教練等
體育署新聞組執行秘書蔡忠益表示,將在108年底前增聘300至500名學校專任運動教練,目前已經增聘達到228位,希望在108年底前再增聘272位,將到國訓中心與各級學校從事專任運動教練工作。
其中,足球列為重點項目,規劃增聘50名專任運動教練,其他運動種類所需的名額也會與學校、國訓中心討論。(編輯:陳怡璇)10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