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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指出, 21 世紀的運輸業要跑得快、跑得舒適、跑得載客量大、跑得低噪音低耗能,還要跑得班次密集、跑得不誤點。列車速度快,又要密集運轉,還要輕量化節能,在安全與效率的天秤中,如何平衡?答案就是「可接受的風險」。
「可接受的風險」可能是誤點,可能是區段內軌道斷電需要花點時間復原。這些可接受的風險,都是為了避免發生不可接受的人命損害意外。因此,全球先進國家在重大運輸事故發生時,第一件事不是先定罪,而是先找出原因儘速防範,因為不把原因找出來就定罪,完全無法防範同樣事故再次發生。
該文章認為,縱使事故原因看似如此顯著,但還有太多問題目前仍無答案,例如「故障排除程序走到關閉 ATP 是否合理?為何駕駛沒有意識到列車即將入彎卻保持高速?是否調度員下達不合理的趕點指令造成壓力?是否人事規章讓駕駛對誤點充滿恐懼?」這些問題,都要等待完整的事故調查。
該文章表示,他們期待一個獨立於常態營運機構的事故調查機構,非以當下究責懲處,而是以防範二次事故為目的的調查單位,才能以避免類似原因事故重現為目標,有效偵知什麼是風險主因,什麼措施又能有效控制風險。最後更呼籲「軌道營運安全並不容易而且需付出代價,但請交通部別拿人命當換取教訓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