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早知異常?坦承「關閉ATP」 駕駛:經過調度員同意

▲宜蘭地檢署偵辦台鐵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認為尤姓司機員(前)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宜蘭地院23日清晨裁定尤男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攝 107年10月23日
▲宜蘭地檢署偵辦台鐵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認為尤姓司機員(前)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宜蘭地院23日清晨裁定尤男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攝 107年10月23日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台鐵 6432 次普悠瑪列車發生出軌翻覆意外,造成 18 人死亡、近 200 人受傷,為台鐵 37 年來最嚴重的一次事故。尤姓列車駕駛昨( 22 )上午 11 時到地檢署接受偵訊,檢方晚間 10 時 40 分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凌晨 1 點召開羈押庭,今( 23 )日清晨 5 點 20 分裁定以 50 萬元交保。尤姓列車駕駛經檢方偵訊後,坦承關閉 ATP 自動防護系統,不過此舉是經過調度員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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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翻覆列車圖/記者陳志仁攝, 2018.10.22)
▲普悠瑪翻覆列車。(圖/記者陳志仁攝, 2018.10.22)

據了解,這輛普悠瑪列車當時以車速 140 公里過彎,遠超過速限的標準 75 公里,案件是否涉及人為疏失受到外界關注。稍早曝光的 2 封台鐵一級主管群組內部通報簡訊顯示,列車從樹林出發後 48 分鐘抵達雙溪站時,就發現機車動力故障,檢查後認定無法維修,計畫在花蓮更換編組,豈料未到花蓮就發生嚴重意外,意味著台鐵一級主管可能早就得知該列車異常狀況。

綜合媒體報導,尤姓列車駕駛經過檢方漏夜偵訊,以有串供之虞聲請羈押,清晨 5 點 20 分法院裁定以 50 萬元交保。此外,尤姓列車駕駛坦承當時 ATP 自動防護系統關閉,不過稱此舉是「經過調度員同意」,檢方不排除繼續約談相關人士,將進一步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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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倪珍報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