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尤姓司機 今年二月吸毒獲緩起訴處分

▲宜蘭地檢署偵辦台鐵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認為尤姓司機員(前)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宜蘭地院23日清晨裁定尤男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攝 107年10月23日
▲宜蘭地檢署偵辦台鐵普悠瑪列車出軌事故,認為尤姓司機員(前)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宜蘭地院23日清晨裁定尤男以新台幣50萬元交保。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攝 107年10月23日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台鐵普悠瑪6432次列車21日下午發生出軌意外,尤姓駕駛 22 日遭檢方以「過彎超速釀禍」,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聲請羈押禁見,宜蘭地院裁定 50 萬元交保。不過現在傳出尤姓駕駛有吸毒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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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後,檢方 22 日偵訊尤姓司機長達12小時,並認為司機員供詞反覆,疑有串供、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23 日清晨 5 時 20 分,宜蘭地院裁定 50 萬元交保,並限制司機員住居、出境、出海。

據《自由時報》報導,尤姓駕駛今年 2 月曾施用安非他命,被台北地檢署處以緩起訴處分。據了解,如果是初次吸食毒品被逮,被告須完成勒戒才能獲得緩起訴。而目前尤姓駕駛就是在緩起訴的期間內。

尤姓駕駛目前在羅東聖母醫院休養,承受巨大壓力也讓他不願與其他人互動。而詳細事故原因還有待行政院調查小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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