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5日電)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富邦金控旗下台北富邦銀行北投分行及安和分行2起行員挪用客戶資金案做出裁罰,決定重罰新台幣400萬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金管會銀行局主任秘書陳妍沂表示,北富銀北投分行行員因缺錢花用,在2016年7月至去年8月間利用替客戶辦理存款、提款或收款等業務時,盜領金錢並占為己有,共有16位客戶受害,盜領金額超過400萬元,遭士林地檢署依業務侵占罪及偽造文書罪起訴。至於北富銀安和分行則是有理財專員去年7月未依內部規定持有客戶密碼,並代客戶臨櫃存取款後,從中A了100多萬元,受害客戶只有1人。陳妍沂表示,由於北投分行一案情節重大,核處400萬元罰款,安和分行一案則因受到影響範圍較小,核處糾正處分,並命令北富銀解除涉案2名行員的職務。(編輯:張良知)1071025越南收到第4批AZ疫苗 28.8萬劑運抵胡志明市日媒第一槍 朝日新聞社論籲菅義偉停辦東奧一人觀賽後確診 澳洲數千球迷須自我隔離和採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