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系統出問題釀禍 27年前造橋火車對撞30死112傷...

▲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21日下午4時50分於蘇澳新馬車站出軌翻覆。(圖/記者李清貴攝 ,資料照)
▲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21日下午4時50分於蘇澳新馬車站出軌翻覆。(圖/記者李清貴攝 ,資料照)

編輯中心 / 綜合報導

台鐵普悠瑪翻覆事故,釀成嚴重傷亡。日前完整通聯紀錄曝光,證實尤姓司機從發現異常至出軌前一刻不間斷在處理列車動力問題,過程長達 43 分鐘。為追查普悠瑪出軌真相,檢方調閱 27 年前苗栗造橋火車對撞事故,發現兩起意外竟有相似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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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 年 11 月 15 日,當時苗栗造橋的南下 1 次莒光號於 134 號誌站(舊山線)正轉轍軌道進入副線交會列車時,卻因系統故障,導致自強號列車撞上莒光號列車的倒數第三節車廂,莒光號後三節車廂及自強號前三節車廂翻覆,這起事故造成 30 死 112 傷的悲劇。

檢方分析,苗栗造橋火車對撞與普悠瑪號翻覆有個共通點,前者是因為「自動列車停車警告裝置」( ATS / ATW )、後者是「列車自動防護系統」( ATP )出現問題釀禍。當年鐵路局行車保安委員會認為,造橋事故歸咎於自強號司機員蘇金焜冒進號誌,列車未減速所致。

檢察官調查發現, ATW 、 ATS 曾有故障紀錄,根據鐵路法規定,台鐵應進行改善檢修,實際上他們卻未這麼做,才引發重大車禍,當時的鐵路局長陳世芳以及自強號司機員蘇金焜皆被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而司機員蘇金焜被判刑 4 年,鐵路局長陳世芳則獲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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