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釀假反方爭議 伴侶盟揭中選會「依自己的法行政」

▲ 中選會制度鬧出爭議,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怒批是「依自己的法行政」。(圖/翻攝自伴侶盟臉書)
▲ 中選會制度鬧出爭議,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怒批是「依自己的法行政」。(圖/翻攝自伴侶盟臉書)

記者許維寧 /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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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30 日下午進行愛家公投三案第五場次辯論會抽籤,結果遭外界質疑為「假反方」,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接受電訪時表示,現行公投法中有模糊地帶,只需符合聯署人數與辦公室設址規定便可申請成立反對意見辦公室,只規定數目卻不給出實質規範,發生問題便推說是「依法行政」,是非常不負責的做法。

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公投法中有模糊地帶,針對反對意見辦公室參與條件與辯論會規則,其實中選會可以用管理規章或行政命令明定,但當前的制度中並無思考到該部分,才會出現「反方VS.反方」的狀況。

最初依中選會規定,電視辯論會中,反方分配名額由行政院推薦兩人、立法院推薦兩人,經許可設立之反對意見辦公室可推薦一人。簡至潔提到,「假反方」事件的重點,便在反對意見辦公室的設立條件。

中選會申請條件只言明需要符合連署人數與辦公室設址規範,只停留在數目、名義上的限定,但數字背後的實質內容,中選會並無給予明確規範,已經淪為形式上的審查,「只要有950個朋友和住家地址就可以申請,就可以拿到辯論抽籤入場券。」是否立場真為反方,中選會並不管。

該次公投電視辯論會五場辯論中,最初只分配一場給反方辦公室,但法條上並無指明。簡至潔表示,這是今年中選會訂出的決定,「中選會自己內定行政院、立法院各兩場,剩下一場由抽籤決定,但他們(中選會)連協商都沒有,這些規則都是中選會自己決定的。」痛批中選會回答依法行政,是依自己的法來行政。

愛家公投三案辯論會中,中選會原本安排,反對方由行政院、立法院各派兩人擔任,但因行政院與立法院棄權推薦愛家公投三案第一場到第四場的代表,因此空出的場次,依反對意見辦公室報名先後分配,簡至潔提到,「這就是中選會自訂規則,內部規則就是誰先報名、誰就有資格。」

伴侶盟第一個成立,因此拿到一場辯論資格,被指為假反方的「仁親協會」則分到二、三場,伴侶盟再拿到第四場名額,第五場則由仁親協會抽籤所得。代表仁親協會除了可於15場電視意見辯論會中擔任正方,還可擔任其中9場的反方,而昨(30)日晚間被指控為「假反方」的仁親協會並未於當日時間截止前提出辯論人選,因此本來已分配到的二、三場已被取消資格。

而今(31)日稍早,仁親協會再發表聲明,表示已選擇放棄公投辯論機會,也指控伴侶盟「透過媒體污名化本協會僅申請3場辯論機會的用意。」簡至潔則對「申請」一事表示存疑,「基本上他們不能申請任何一場,不是他們決定報幾場,這都是中選會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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